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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对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院9月起实行分级管理

来源: 和合承德网 作者: 张光明 2014-07-17 11: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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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5日,记者从我市卫生局获悉,按照相关规定,从9月1日起,我市将对新农合重大疾病定点医院实行分级管理。定点医院资质全省互认,所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新农合经办机构将参照本地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补偿,并实行出院及时结算。

  据悉,目前我市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共2836个,为适应新农合制度改革发展和重大疾病救治需要,按照要求,我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按照管理职责对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院进行重新认定。重大疾病定点医院必须具有开展相应重大疾病医疗救治的条件、能力和资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疾病定点医院实行全省范围内互认制度,在本省跨县、市重大疾病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转诊资料齐全并符合重大疾病救治条件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应按政策规定予以办理,可参照本地同等级别的医疗机构补偿。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按就医的医疗机构分为省以外、省、市、县、乡五个等级,今年我市省以上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40%-45%,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55%,市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65%,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8%-78%,乡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88%。

  同时,定点医院将严格掌握重大疾病适用对象和适应症,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和付费标准,并实行出院即时结算,由定点医院支付应补偿费用,定期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超出重大疾病救治标准的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经办机构对定点医院申请拨付补偿资金的资料要及时审核,按照规定时限结算定点医院垫付的合规资金,不得延迟和推诿。(记者 张光明)

关键词:承德,新农合,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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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