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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发“绿证”鼓励群众造林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14-08-21 16: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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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的塞外,秋高气爽。在丰宁满族自治县黑山嘴镇窄岭村村民刘长义家里,他拿出一个绿本本“显摆”起来:“有了这个‘绿本本’,犹如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我在沟塘边栽的150多棵杨树再也犯不了争了,过20年后就成‘摇钱树’啦!”老刘的话不多但是特别有底气!这些都得益于丰宁刚刚出台的“绿色证书”管理办法,对村旁、宅旁、路旁和水旁“四旁”造林成活的林木发放绿色证书,以保证林农权益、促进“四旁”绿化、提高群众造林积极性。

  绿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凡在丰宁范围内的组织、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城镇规划区以外的农村“四旁”,按照“谁种谁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开展植树造林。造林成活后,造林主体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确权后,发放绿色证书,绿色证书登载的树木允许继承、赠予、转让。绿色证书载明的树木需采伐时,权属人向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备案后,可自主采伐,不占采伐限额,不用审批,不收取任何费用,树木全部采伐后,绿色证书自动注销。同时,绿色证书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乡、村两级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积极落实四旁土地使用权,要优先落实给本村组有造林绿化积极性的组织、单位或个人。

  近年来,丰宁在开展工程造林的同时,不断创新举措,激发群众造林热情,维护林农合法权益,努力推进社会造林绿化。一方面制定政策,对“四荒”使用权、受让双方的权利进行规范,采取拍卖、承包、租赁等形式把使用权落实到户,明确林地使用权最长为七十年;另一方面在规划范围内营造生态林的,优先给予林业项目支持,造林绿化后,符合政策要求的可优先列入公益林,享受公益林资金补偿;此外对发展杏扁、苹果梨等林果产业的,无偿提供苗木,对大型林果产业基地,协调解决水、电、路等配套设施。目前,全县已有百亩以上造林大户1430个、千亩以上大户186个。(刘海波 陈志强 徐浩博)

关键词:丰宁,绿证,群众,造林

责任编辑: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