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依托“四个抓手”提升综合治税管控力度
平泉县立足综合治税工作实际,积极发挥财政牵头协调作用,明确方向,协调联动,营造社会各界对综合治税工作共同关注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综合治税的社会影响,着力推进政府领导、财政牵头、信息支撑、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税体系建设。 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综合治税管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全县综合治税工作。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平泉县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具体负责全县综合治税日常工作。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协调涉税成员单位积极发挥护税协税职责,集中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开展。 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平泉报》及平泉财政网等媒介,向企业、部门、乡镇广泛宣传综合治税职责、制度及《税收征管法》等,营造依法纳税氛围,积极改善外部治税环境,增强纳税人纳税责任感,不断提高其自觉、主动纳税意识。 开展专项整治。协调国税、地税、发改、国土、商务等涉税成员单位围绕各自职能,履行协税护税职责,通过开展政府土地收储和企业政策优惠等专项清理,截至目前,共实现清缴入库税金10592万元,其中:耕地占用税8385万元;华北物流企业所得税2207万元。 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印发《平泉县关于综合治税管费工作的意见》、《平泉县综合治税信息员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综合治税信息月报、季报及总结报告制度,对涉税成员单位上报信息情况每月汇总,按月打分,逐月通报。今年上半年27个涉税成员单位共采集涉税信息35185条。 同时,将乡镇和涉税成员单位考核同等纳入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逐月通报、年底考评,逐步构建起县乡两级税源管控立体联动管理格局。实施综合治税工作与部门经费挂勾机制,严明奖惩。建立定期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当前税收形势,调度收入完成及预计情况,研究税收征管疑难和举措,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突出解决征管中的制约“瓶颈”,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李彦生 叶宏理) |
关键词:平泉,治税,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