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出台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政务公开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信用记录和第三方信用报告广泛应用,政务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运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全面提升,全市良好政务诚信环境基本形成。 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政务失信记录建设。重点将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执行惩戒、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保护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将其职责内容、工作程序、服务承诺、行政执法等履职的政务活动事项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务信用评价制度,把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把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合同履约和兑现、政府债务和预算等情况作为评价政府诚信的重要内容。 建立完善信用奖惩机制,加大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失信行为的惩戒和曝光力度,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和部门,上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并对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意见》规定,在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政府债务领域、环境保护领域、政府统计领域、街道和乡镇等领域,重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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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