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职工全部按新制度缴纳养老保险
记者从市机关事业保险中心获悉,我市于2014年10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制度。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已全面完成改革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核心业务已全部开展,并实现了按新制度征缴养老保险费、发放养老保险金。 改革启动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改革政策,制定改革组织实施方案,开展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进行参保登记。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征缴、发放工作,按照省经办规程要求,全面应用业务、财务信息系统,对经办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软件使用培训。截止到目前,全市按新制度征缴养老保险费5亿元,征收职业年金1.04亿元,为4.7万名退休人员支付养老保险7.6亿元。 |
关键词: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 |
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