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尚未开通供热手续的市民需在20日前进行办理
“刚从万华小区买了房子,眼看着快到供暖期了,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理供热。”万华小区D区的住户李先生说到。9月12日,记者从承德热力集团供热公司获悉,新购买或回迁的房屋住户尚未办理供热相关手续的,应在9月20日前携带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协议、回迁安置协议原件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就近网点签订供热合同并领取用户缴费卡,逾期未办理的将被视为停热并被关断。 据了解,由于供热公司每年9月底便需要开始对供热管道及系统进行打压,准备供热,但仍有部分已经购买或回迁的用户尚未办理供热相关手续。因此,未办理用户必须于20日前,携带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协议、回迁安置协议原件及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供热公司所属收费服务处签订供热合同,及时办理今冬用热或停热手续并领取用户缴费卡,以免影响正常供热。此外,如有需要办理暂停供暖和恢复供暖的用户,要在9月30日前携带房主本人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小区所属管辖区域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不可延后。 |
关键词:新房,未开通,供热,20日前 |
责任编辑:赵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