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承德市第十四届人代会决定
(2017年2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4月7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承德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承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承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承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议关于承德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承德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草案,批准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7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承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
关键词:承德,人大常委会,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
责任编辑:赵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