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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 承德新闻网 作者: 2015-08-31 10: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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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日前,承德市纪委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吕辰光违规从单位经费中列支服装款问题。2013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违规从单位经费中列支服装款6.61万元。吕辰光作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吕辰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服装折款后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营子区北马圈子镇镇长杨志军违规变相核销机关食堂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营子区北马圈子镇违规变相核销机关食堂费用13.75万元。杨志军作为北马圈子镇镇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杨志军党内警告处分。对北马圈子镇党委书记胡连成进行诫勉谈话。

  宽城新能源办公室主任金天林虚开办公用品发票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宽城满族自治县新能源办公室虚开办公用品发票1.38万元抵顶土特产品开支入账,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2013年7月,该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购买价值0.2万元手机一部用于“送礼”,并在单位经费中核销,构成违反廉洁自律错误。金天林作为县新能源办主任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金天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化县卫生局局长王庆华违规从单位经费中列支奖金问题。2014年,隆化县卫生局违反规定从单位经费中列支奖金3.68万元、补贴1.8万元,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该局局长王庆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王庆华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补贴予以收缴,上缴财政。

关键词:规定,违规,典型

责任编辑:付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