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全力控污减排保障首都空气质量
确保大气污染物减排百分之三十以上 9月1日至9月4日,我市将对污染企业实施关停、限产,城区机动车将限行,以确保大气污染物减排30%以上,有效保障首都环境空气质量,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贡献承德力量。 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8月20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了《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承德市空气质量保障方案》。根据方案,9月1日至9月4日期间,我市未淘汰的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将全部停用,42家企业和全市所有搅拌站实施停产、27家企业实施限产、198家建筑工地实施停工,对城区机动车实施限行,露天矿山全部停产。 在前期多次督导的基础上,自8月25日开始,市政府又组成2个巡查组、9个督导组,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督导巡查,当天累计检查企业55家、露天矿山34座、重点燃煤企业14家、建成区施工工地28处,共发现问题14个,对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进行立即整改,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8月25日,市监测中心站数据显示,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为48,环境空气质量为优。兴隆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3个环首县空气质量指数分别为62、48和59,环境空气质量为良、优和良,滦平县空气质量指数低于北京(北京空气质量指数为50),督导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下一步,全市将加快问题整改、加大督导力度、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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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付伊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