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发放2017 年社保补贴522 万元
1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承德市已为801名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7年度社会保险补贴522万余元。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从事职业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劳动报酬不固定的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都可以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包括从事城市管理服务、社区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老年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雇用3个月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此外,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市、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也可享受补贴。 对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灵活就业,并按社平工资或低于社平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给予养老保险每月550元/人(按社平工资60%缴纳养老保险的每月补贴370元/人)补贴、医疗保险每月145元/人补贴。单笔仅申报养老或医疗保险或单月申报同样视为已补贴一年。对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补贴从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次月开始计算,认定前的失业期间不属于灵活就业,不予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享受3年;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最多2年。对于本年度灵活就业不足12个月的,按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期限给予补贴,不足1年的按已补贴1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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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