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城网承德频道欢迎您
承德网群:
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承德频道 >> 承德新闻

9所城市公立医院26日起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建国 2017-08-26 11:07: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承德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张建国 摄

  长城网承德8月24日讯(记者 张建国)8月24日,承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市卫计委、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物价局在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新闻发布厅召开了承德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

  承德市将于8月26日零时,在全市9所公立医院(其中市属6所: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第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荣军医院;省属驻市1所: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部队医院1所:解放军第二六六医院;企业所属1家:承钢职工医院)同时全面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下同),同步实施配套改革措施,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据介绍,本次改革共包括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财政予以适度补偿、医院加强成本控制等五个方面内容。围绕取消药品加成的系列改革,遵循“公立医院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基本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基本原则进行。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总体思路,强调将取消药品加成腾出的空间,主要平移到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上来,医保报销政策根据调价后的项目及时跟进调整,财政予以适度补偿。

  承德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解读

  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加成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为弥补政府投入不足等出台的政策,即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销售。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过程中,该政策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也带来一些问题。取消药品加成即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再有任何加价。取消加成后,医院补偿将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减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切实维护医院公益性。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着眼于提升人力价值、降低物化价值,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有升有降的系统调整,依据有关政策要求向中医类、儿科类和传染病类项目予以倾斜,对部分项目作出了整合优化,进一步理顺了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主要上调了诊察、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方面的项目价格,下调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其余项目价格(包括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服务项目)未作调整。本次对门诊诊察费作出了整合调整,改革后的诊察费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并正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为切实方便群众就医,针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病人保留简易门诊,按每次1元收取。

  调整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报销范围。门诊诊察费应由医保报销的费用,医保统筹基金全额报销。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部分。总体看,群众费用负担不会增加,但具体到某个具体服务项目或某项治疗手段会有所不同。例如,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自付费用会降低,主任、专家等诊察费自付费用将有所增加。本次改革,附属医院、市中心医院执行的省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4元、6元、9元(各含1元挂号费)调整为15元、20元、30元,医保均报销14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其余7所医院执行的市级普通门诊、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分别由原来的每次3元、5元、8元(各含1元挂号费)调整为10元、15元、25元,医保统一报销9元,患者分别自付1元、6元、16元。也就是说普通门诊诊察费患者在执行省级和市级收费标准的医院分别少负担了3元和2元,切实保障了群众基本看病就医需求;主任医师诊察费患者在执行省级和市级收费标准的医院分别多负担了7元和8元,主要目的在于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保障医务人员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三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问题。

  财政予以适度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后,市属综合医院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左右,医院加强成本核算自行消化10%左右;专科医院自行消化10%,其余由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补偿,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同时将各项补偿资金分配与公立医院改革绩效挂钩。

  医院加强成本控制。明确取消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医院通过节约成本、自身消化10%左右。主要是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提升公立医院病案、临床路径、药品、耗材、费用审核、财务和预算等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控制支出、堵塞浪费。

关键词:承德,公立,医院,药品

责任编辑: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