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运营安全稳健、产品形态多样、服务领域较广、专业能力较强、持续适度盈利、经营诚信规范的商业养老保险体系,商业养老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养老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社会养老保障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促进者。 《意见》要求,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和服务,特别要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允许商业养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具备长期养老功能、符合生命周期管理特点的个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养老服务产业,兴办养老社区以及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康复管理、医疗护理、休闲康养等养老健康服务设施和机构。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发展针对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托老所、互助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人短期托养和文体休闲活动机构的责任保险。建立完善老年人综合养老保障计划,逐步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康养结合、医养结合等综合养老保障计划,健全养老、康复、护理、医疗等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地方保障支持政策,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保障政策,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
关键词:商业,养老保险,保险机构 |
责任编辑:赵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