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草原天路 张家口立严规
张家口“草原天路”因为收费一波三折,广受社会关注。为保护草原天路自然景观,有序开发利用草原天路沿线旅游资源,6月5日,张家口市正式发布《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与开发草原天路的通告》,全面清理违章建筑,对影响和破坏环境的依法进行拆除。 草原天路全长132.7公里,位于张家口市张北县和崇礼区的交界处,西起张北县城南侧的野狐岭,东至崇礼县桦皮岭处,是连接崇礼滑雪区、赤城温泉区和张北草原风景区的一条重要通道,公路沿线蜿蜒曲折、河流山峦、沟壑纵深、草甸牛羊、景观奇峻,是中国大陆十大最美丽的公路之一。去年,张北县宣布,2016年4月30日起,“草原天路”132公里的建成路段进入收费时代,由此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张北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23日起,取消收费。 据介绍,草原天路保护范围包括草原天路沿线两侧5公里区域内的具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自然、人文等资源。《通告》明确规定,对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有关县(区)政府对所有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对影响和破坏草原天路生态环境、旅游环境、文明形象的违章建筑依法进行拆除;对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依法予以拆除。从事旅游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要制定旅游资源开发保护方案,并报送相关主管机关。开发建设要严格执行规划环评中判定的产业负面清单,对违法违规进行建设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张家口市将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排查治理行动。有关县(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类餐饮、娱乐、住宿等旅游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等进行全面核查。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在指定地点、区域销售商品,严禁虚假宣传、欺客宰客、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及降低旅游服务质量的行为;严禁在草原天路区域内破坏草地、树木及侵害野生动物;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废弃物;严禁私设卡丁车、越野车、跑马场等经营场所。 张家口市要求自驾游客做到文明驾车和旅游,否则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在客流高峰期,主管部门将根据草原天路承载能力及进入车辆数量,适时对车辆采取限行和分流措施,以维护草原天路的正常通行和安全。 |
关键词:草原天路,张家口,旅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