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保贷”创新试点工作启动
4月6日,随着大名县政府与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农业信贷担保合作协议》,河北省“农保贷”(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创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大名县成为全省首个“农保贷”创新试点县。 “农保贷”是政府财政资金支农服务方式的一种创新,通过建立县级政府(政)、金融机构(银)和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的“政银担”合力支农服务机制,给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解决农业项目贷款难贷款贵难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保贷”担保对象为从事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重点用于支持基础设施、扩大和改进生产、引进新技术新装备和新品种、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土地长期租赁、流动资金等方面。单笔贷款额度起点为20万元,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对从事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贷款,期限可适度放宽,但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上,合作银行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基准利率上浮30%的水平。 今年河北省重点在全省农业大县选取政府重视、工作积极性强的县作为试点县,探索开展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创新试点工作,县级政府利用2015至2016年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资金或统筹现代农业园区奖补等其他相关资金,建立本级担保风险补偿金,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按1∶1落实相应担保保证金。各试点县原则上选择2至3个种养乡镇和农业园区开展“农保贷”业务试点工作,鼓励县级结合担保风险补偿金落实和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适当适时扩大试点范围。 |
关键词:创新,信贷,担保贷款 |
责任编辑:赵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