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京冀联手控地产开发促公交医疗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于昨日正式公布,涉及我省与北京市通州区、大兴区相连的廊坊6个县、市、区以及保定的涿州市。方案明确,既要严控京冀交界地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人口规模,同时,又要促进在生态环境、公共交通、医疗、基础教育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推进京冀一体化。 严控城镇开发强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 所涉县市:廊坊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廊坊市广阳区、固安县、永清县和保定的涿州市。 方案指出,严格控制城镇开发强度,划定交界地区河湖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控制城镇建设区、工业区、农村居民点等开发边界,防止城镇“摊大饼”式扩张,严禁环首都围城式发展。严格限制高强度、高密度开发建设和超高建筑项目。 依据城乡规划确定的人口及用地规模,严控房地产开发总量。坚决摒弃以房地产开发为主的发展方式,严禁在交界地区大规模开发房地产,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发以及在城镇、铁路公路干线和主要街道、滨水地区及城市边界地带建设高层住宅。增加住房供需矛盾紧张区域的中小户型商品住房供应套数。旧城改造应根据拆迁量严格控制。 与北京市建立交界地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交界地区房地产开发全过程联动监管。严厉打击并及时曝光房地产企业在交界地区囤地吵地、恶意炒作、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网签制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强化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严禁企业及中介结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严控人口规模。根据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需要,确定交界地区人口规模控制上限,设定三河市燕郊镇等重点地区常住人口规模控制指标。严格交界地区户籍管理,以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和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为前置条件,合理确定户口迁移落户条件,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 推进北京城轨向河北延伸和跨省就医 推动公共交通互联互通。推进交界地区与北京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推进北京城市轨道服务向我省延伸,有序推进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推进交界地区综合客货枢纽建设,重点推进固安综合客运枢纽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绿色交通,交界地区与北京同步提前报废老旧运营车辆及黄标车,鼓励使用新能源公交车,2017年至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分别达到60%、70%和80%。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交界地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 按照城镇化规划和城镇常住人口规模,由教育部门牵头编制交界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并严格实施。推动交界地区医疗机构优先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提高交界区域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社区就业、社保服务、养老福利便民化,加强交界地区养老机构建设,协调北京养老政策外延。通过组建跨区域医疗集团、专科帮扶、医院托管、建立会诊转诊机制等方式,推进交界地区医疗资源之间长期、稳定合作。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建学、办学,增加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位供给。 落实京津冀区域安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跨区域食品药品应急管理协作配合,落实华北等10省(区、市)跨区域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协作与信息通报机制,提高与北京交界地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稳步推进交界地区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教育、文化、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
关键词:公交,医疗,建设,区域,城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