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交警连续奋战破“12▪ 24”交通肇事逃逸案
长城网承德3月15日讯(通讯员 )2017年2月16日上午,“12▪ 24”交通肇事逃逸案死者家属送来感谢信,感谢隆化交警连续奋战多个日日夜夜,在线索少、困难多的情况下,不畏艰难、千里鉴定、迅速缉凶,使死者家属心理得到了莫大的安慰。2016年12月24日黎明时分,天刚刚亮,一名路人骑自行车沿县城公园东路缓缓行来,路过三利水暖门前时,发现一名男子倒卧在路边,周围留着一滩血迹,赶紧下车观察,拨打120报警电话,随即救护车呼啸而来。 早7时,110接警后指派刑警出警,经过刑警勘查,现场未出现殴打、凶杀痕迹,疑似交通事故造成。随后,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110指令,公园东路出现一起疑似交通事故致死案件,要求出警调查。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当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过勘验,民警只在公路南侧发现一滩遗留血迹,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痕迹和现场遗留物。勘查完毕,民警向大队长进行了汇报。王坤大队长获悉情况后立即指示:“现场情况变动,要尽可能的搜集现场周边证据,不放过蛛丝马迹,大队将成立专案组,集中精干力量对案件进行侦破。” 当天,专案组民警在大队统一指挥下,冒着严寒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对案发时段现场附近监控录像进行比对查询,经过一天奋战,初步掌握了受害人的行走路线及案发时间。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受害人陈某,于24日6时12分许,沿安州街农行桥路段由南向北行走,至公园路岗时右转进入公园东路直至行走到案发地点。但当时天色未亮,监控没有光源,只能从过往车辆的灯光照射中,发现受害人行进的影子,车辆驶过后画面就陷入一片黑暗中。当驶过车辆灯光再次照射案发现场时,发现陈某已经倒地,期间历时4分钟。也就是说陈某是在4分钟内发生的危险。而这期间,只有对向驶过两辆机动车经过。按画面分析也并无碰撞迹象(经事后排查,均排除了嫌疑),再加上无目击证人,这一切让案件变得扑朔迷离。 大队连夜召开会议,结合案发周边视频及陈某的伤情,进行了分析,经过讨论认为陈某死亡有两种可能,一是其行走途中摔倒,至-脑损伤死亡,是否是突发疾病所致有待法医鉴定。另一种可能是当时现场有无灯光车辆通过,将陈某刮撞倒地,至陈某死亡。根据陈某衣物及伤痕,王坤大队长认为无灯车辆刮撞可能性更大。 针对这一情况,25日,大队抽调40名警力,对案发地周围群众开展走访工作。并调取周边监控录像,排查案发期间是否有无灯车辆通行,同时查找案发时间经过的两辆机动车,期望能够提供有用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地毯式的排查,终于使案件发生了转机。在道路南侧一处家政公司监控中发现,在4分钟内第一辆机动车驶入公园东路时,车辆灯光照射中,迎面驶过一辆无灯三轮车。这一发现,给了大队民警很大的鼓舞,也证明了工作方向没有出现偏差。大队当即加派警力扩大搜索范围,终于在路南侧100米远的一处监控中,发现了刮撞过程。从监控视频的左上角可以看见,在6时18分许,受害人陈某出现在视频中,随即被一辆三轮车刮倒在地,整个过程只有两秒,且画面极度不清晰,一不注意就可能忽略。但就是这两秒的视频,验证了民警的猜测,给案件侦破指明了方向。 专案组重新分配警力,走访、查找目击人及过往车辆的原计划不变,抽出两个组,一组查找三轮车去向,一组查找三轮车来向。民警沿途排查,监控视频一个点一个点的拼凑,终于摸清了三轮车的去向。24日6时17分许,三轮车最终驶入缸瓦窑沟,消失在三盘寺蔬菜大棚附近。民警立即对周边所有住户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拥有三轮摩托的住户,要求见人见车。由于担心犯罪嫌疑人将车辆隐藏,大队民警忍着寒风对山间小路逐一搜索,未能发现嫌疑车辆。民警及时调整思路,在查找是否有其他出沟道路的同时,对驶出车辆监控进行甄别,查找驶出路线,但均未发现无灯车辆驶出,三轮车辆凭空消失,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26日上午,三轮车来向排查取得成果,确定了三轮车行驶起点的大致范围,通过一上午的摸排,终于在下午一点发现了嫌疑三轮车,民警立即对嫌疑人唐某进行了传唤。在讯问中,唐某拒不承认到达过案发地点,只承认其早起出车,到达公园路岗左转直接进入菜市场卖菜的经过,对于民警的问题顾左右而言他,无法自圆其说后,又闭口不言或扯开话题,并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字。为了查清事实真相,专案组民警对三轮车车漆以及死者衣物进行提取,派专人赶赴沈阳进行技术检验,争取取得直接证据。 27日,专案组召开会议,从新整理思路,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根据唐某笔录供述,从新摸排监控录像,核实唐某行驶轨迹,并对以前监控继续排查。经过大量工作,终于找到了嫌疑三轮车辆消失原因,打破了唐某的谎言。原来,嫌疑三轮车驶出缸瓦窑沟时,为了混淆视线,利用手电筒伪装成了车灯。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得以还原了唐某的整个行驶轨迹。 经过分析监控,唐某早上6时12分从西外环静怡小区底商住处出来,沿西外环由南向北行驶,到苔山路右转,经早市行驶至老中医院路口后,左转向北直至老检察院丁字路口,右转驶入公园路,一直由西向东行驶至案发点,期间车辆一直没有灯光。在案发地点撞人后,由于天色黑暗,车辆没有灯光,唐某认为没人能够发现,加速驶离公园路现场,将车开至位于缸瓦窑沟三盘寺的自家蔬菜大棚,期间停留20分钟左右,往车箱中搬运蔬菜、台秤,简单整理后改变衣着,用手电筒伪装车灯,于6时39分许驶出缸瓦窑沟,沿原路驶过案发现场,在公园路岗右转驶向菜市场,伪装成从家中出发直达菜市场卖菜,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唐某到达菜市场后主动和周围烤火的商贩交谈,四处走动,引起在场人员对他的注意。在通过案发现场时,通过视频也能明显看到唐某用手电照射案发现场,发现陈某倒地后,加速驶向菜市场的经过。嫌疑人虽然种种掩饰,还是没能逃过民警的细致调查。 28日,好消息传来,检验鉴定确定死者衣物上所留红漆与三轮车车漆一致,证明唐某所驾驶三轮车为与死者发生过碰撞,该三轮车正是肇事车辆。至此,“12•24”交通肇事逃逸案正式告破,等待唐某的将是法律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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