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申报工作开始了
长城网7月18日讯(记者 赵晓慧 实习记者 高琳哲)记者7月18日从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该厅日前印发《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就有关组织申报工作做出说明。 活动旨在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进而转变工业企业经济发展方式,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申报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必须具备五个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除了上述基本条件须符合之外,示范企业的认定基本标准还看中六方面的内容: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 地方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一起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据悉,申报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认定,授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并在产业技术创新方面,对示范企业予以指导和支持。 联系人:王晓冉 电 话:0311-87800469(兼传真) 地 址:石家庄和平西路402号 邮 编:050071 |
关键词: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创新主体,产业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