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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破除旅游“超龄费”潜规则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07-07 18: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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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一些前往新加坡、澳大利亚的旅行团,向70岁以上游客收取附加费。近日,记者向四川一旅行社咨询高龄人群出游费用时,客服吴小姐表示,因成本及核算方式不同,在业内对老年人跟团游收取“超龄费”已成为多年来不成文的规定。

  老年人旅游收“超龄费”演变为“潜规则”

  涉嫌歧视

  旅游公司向老人收取“超龄费”,从表面上来看,好像有一定的合理成份。因为老人出去旅游,由于身体条件等原因,风险比较大。而且由于行动等不便,可能会给旅行社等带来更多的麻烦。另外,由于老年人消费比较保守,可能会影响旅行社提成等收益。但这种表面上的合理性,实际上是对老年人的一种歧视。

  我国的《旅行社条例》明确规定,年龄或职业上的差异不能成为旅行社区别对待的理由。《条例》的实施细则中明确禁止对游客因年龄或职业差异收取附加费。国家旅游局为此也多次发布旅游服务警示,严厉叫停“附加费”。同时,这种“超龄费”,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有歧视之嫌,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外出旅游是每个公民的权益。如果按照我国传统的尊老美德,旅行社更应给老年人适当的优惠。旅行社不给优惠就算了,但绝对不应让老人受到歧视。如果旅行社对老人在旅行方面收“超龄费”,那么,交通部门是否也可以在老人乘车、乘飞机等时也要收“超龄费”;医疗部门在老人看病时也要收“超龄费”;老人到宾馆住宿时是否也要收“超龄费”……如果这种歧视老人的行为一旦蔓延,那千万年来,中国尊老的传统美德到哪里去了?那老年人在社会上还怎么能生存?我们的社会秩序不全乱套了。

  与老年游客消费能力不足有关

  旅行社之所以对老年人收取年龄附加费,多半和老年游客消费能力不足有关,如果不加收额外费用,个别便宜的旅游团成本都收不回。因为竞争激烈,部分旅行社利用低价吸引游客,然后借助游客购物向购物点收取高额回扣实现盈利。而大多数老年人对购物兴趣不大,旅行社又不得强制他们购物,而且65岁以上老年人的保险费用较高,旅行社对老年人出游承担的风险更大,所以收取“超龄费”作为弥补成为“潜规则”。如果老年人不愿缴纳“超龄费”,有的旅行社干脆拒绝其入团。更有甚者,一些旅行社直接不接受老年人参团,愿意缴纳“超龄费”也不行。

  收取“超龄费”不但短视而且违法

  《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显然,旅行社向老年人收取“超龄费”违背了平等、公平的原则,侵犯了老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同一旅游团队中,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对同一旅游团队的旅游者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合同事项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成文的禁令旅行社不遵守,向老年人收取“超龄费”倒成为多年来不成文的规定。这侵犯的不仅是老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人都有老的时候,“超龄费”屡禁不绝,不去旅游就会是部分人对抗的方式。这种消极应对措施,不应是法治社会治理旅游业态应有的结果。

  一些旅行社之所以干出这种歧视老人的做法,实际上以老年人年龄偏大、身体相对较弱为借口,逼迫老人不得不高价旅游,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令人担心的是,这种唯利是图,歧视老人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而且越来越公开化。这一方面说明我们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对这种现象处罚不力。另一方面说明旅游市场还有待规范。

  根除“超龄费”乱象,推进旅游事业良性发展

  需要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

  市场经济不能要求企业不计回报地提供服务,真要是那样的话,对消费者来说并非好事,比如,企业为了减少损失,会降低产品质量与服务标准。那么,如何规范好“超龄”老人的旅游服务?我的建议是,尊重市场与买卖双方意愿,出台明确规则。比如,政府对所谓“超龄”和“超龄费”出台指导标准,而不是由旅行社说了算,部分旅行社将50~60岁年龄段的人也纳入“超龄”范围显然不合情理。又如,旅行社必须明码标价,买卖双方在签署旅游合同之前,必须就费用标准友好协商。

  事实上,《旅行社条例》并没有对“超龄费”一刀切,而是尊重了买卖双方的意愿,比如其实施细则规定:“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的年龄或者职业上的差异,提出与其他旅游者不同的合同事项。除非旅行社提供了与其他旅游者相比更多的服务,或者旅游者主动要求的除外。”这意味着,旅行社若为高龄游客提供更多服务,适当增加收费是可以的。

  旅游市场亟待规范

  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在有关监管部门的忽视下,国家法令一次又一次地沦为了一纸空文。

  为什么会如此呢?除却监管不力的原因以外,还有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方面,老年人年龄偏高,身体相对较弱,给旅行社团带来了更高的风险;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根源,即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大多趋向于“保守”,在旅游过程中不舍得花钱购物,因而便会严重影响到旅行社团的整体收益。而众所周知的是,当前绝大多数旅行社团的利润还是来源于游客的购物消费提成,尽管屡受争议,但也仍然是屡禁不止。

  总之,“超龄费”现象之所以会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还在于旅游市场的极其不规范,以及低价游、恶性竞争等不良现象的大量存在。因此,要想彻底解决“超龄费”等旅游乱象,还必须依靠有关监管部门的整体发力。唯有立起规矩,市场才能规范。

  (据央广网、检察日报、广州日报、荆楚网、大河网等综合)

关键词:旅游,超龄费,老年人

责任编辑:赵少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