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文明行政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全国城市综合评比的最高荣誉,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文明集中体现。静海县人力社保局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优质文明服务,依法文明行政,努力建设美丽静海。 一、大力宣传文明,营造创建氛围。宣传发动是创建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在局内干部职工宣传创建,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意义、内容、目标及要求,让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了解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切实做到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践行。 二、提升服务质量,践行文明风尚。进一步狠抓服务窗口建设,明确“七要七不准”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五项制度”、“四公开”、“三亮明”,积极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窗口”、“文明服务窗口”、“党员先锋岗”、“服务明星”等活动,着力在便民利民、诚信履诺、礼仪规范、优质高效等方面提高服务水平,提高行业满意率。 三、依照测评体系,全面履职尽责。一是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将各类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情况纳入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的范围,每年评一次,将上年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书面审查等形式监察用人单位情况,作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评定结果录入诚信管理系统,形成社会制约,推动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二是保障各类务工人员工资合法权益。以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企业为重点,扩大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同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专项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从源头确保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权益。三是培训中增设文明规范内容。指导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增设文明规范内容,督促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生活品质、文明素质、道德水准和进取精神,使创建文明城市不断深入。 |
关键词:保障,文明,劳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