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7998家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
日前,记者从承德市总工会获悉,我市目前共有7998家企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签订区域性合同194个,签订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35家,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共有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76人,深入基层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1800余次。针对部分企业少数人协商、职工协商不知情、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我市要求各类企业开展的《一线职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实施细则》必须由职代会审议通过。 我市将企业职工工资增幅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考核重要指标。通过深入基层、分类指导、评先评优等方式,促进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水平和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分配制度、奖励、津贴进行协商;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重点协商工资的按时足额支付。同时,针对小微企业多、区域所覆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落实不到位的实际,大力推行“母子合同”建制模式。由组织员、工会干部等指导乡镇(街道)工会组织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确定协商工资底线;再由各企业职工方与经营者签订更具体的工资协议。通过推行这种模式,全市签订区域性合同194个,惠及小门小店2万多名职工,有效保护了职工劳动所得,依法维护了职工经济权益。(记者 韩元信 通讯员 李华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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