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小微企业将享受政策优惠“红利”
近日,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再按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我市将有1377户企业受益,预计减免税收15.78万元。 为更好地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国家税收好优惠政策,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双桥地税局征收大厅结合正在开展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时制定涵盖优惠政策内容、办税流程、申报要求、管理方式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利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和微信等载体,大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税收管理员采取日常管理和下户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将税收优惠政策送到企业,使纳税人知晓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记者 韩元信 通讯员 高晶晶 于光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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