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整交一月遇尴尬:20分钟20人"集体"闯红灯
自4月份开始,河北省承德市交管部门开始开展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效果如何呢?记者专门对此进行了采访。 5月9日上午,在南营子大街温家沟路口,随着东西方向行人信号灯的红灯亮起,等在道路口的机动车缓慢起步,可是横过道路的行人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眼看着绿灯即将变成黄灯,可机动车在行人的阻挠下就是过不去。记者看到,二十几分钟内有二十几位行人闯红灯通过。红灯、绿灯交替变换,过往行人基本上是闷头朝前走。即便有稍微停步想要等灯的行人,看着别人通过,自己也加入到了“中国式过街”的队伍里,路口的红灯对许多数行人而言形同虚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63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也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事实是否如此呢?承德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付钰椋告诉记者,近期该市开展了针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民警执法主要还是以劝导为主。“处罚难度较大,进行处罚必须要行人出示身份证,现实中,很少会有人配合,不提供证件,就没法开具罚单,所以处罚的操作性难度很大。” 在谈到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时,承德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小南门中队中队长刘振生摇头叹气。“很少会有人能接受罚款的处罚,许多人会说‘我就是不给你钱,你能把我怎么样?’我们基本上是以教育纠正为主,即便如此,有时也会引起纠纷、争吵。”在采访中,不少交警、交通协管员说到最多的一个字就是“难”。尽管“难”字当头,但相关人员表示,劝导、教育、批评,仍将是今后执法的主要手段。“我们相信,只要坚持下去,大家的交通陋习会慢慢改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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