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五个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将获生活补助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从4月份开始,我市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平泉县、承德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五个县可享受此次补助政策。 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受,离岗后自然取消。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等不享受生活补助,“三区支教”等享受国家其他政策补贴人员不在补助范围。 据了解,此次集中连片特困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为所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边远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含特岗教师)的乡、村和教学点教师发放生活补助,不包括县城所在地学校教师(具体范围由县级人民政府按上述原则确定)。全省将在22个集中连片特困县实施连片特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各县的平均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每年按在岗10个工作月补助,各县区将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补助政策和标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纳入国库集中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防止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行为。不得因省财政增加补助而减少乡村教师合法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公用经费,不得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要按时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减少中间环节。 (记者 袁雪梅) |
关键词:承德,特困县乡,村教师,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