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成为全国首批新能源车推广城市
日前,国家公布28个城市或区域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我市作为河北省城市圈10座城市之一位列其中。 根据《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政策补贴,今年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助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明后两年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据了解,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条件包括: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等。 据悉,我省日前出台《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工程实施方案》,将逐步完善和推广智能交通技术,抓好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机、电池、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以及充电系统等方面的研发与创新,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记者张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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