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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司法局启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http://www.hebei.com.cn 2014-04-12 18:0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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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环境保护的重要精神,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社会环境法制意识,进一步推动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切实将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落到实处。近日,承德市司法局联合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向各县区司法局、环境保护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这次环保法律法规宣传的重点对象是企业特别是排污企业、社会公众和行政执法机关,通过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守法,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法治意识,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内容是《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等公共法律知识。通过宣传使企业、公众、行政执法部门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这次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要求:一是将环保法制宣传与“法律八进”“法治八建”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使与环保有关的法律法规、法治理念深入机关、单位、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市场和家庭。6月前集中开展一至二期“送法进企”宣讲活动。二是将环保法制宣传与大众化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方式相结合,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橱窗、板报、电子显示屏、简报和网络等宣传载体,传播环境保护常识和有关法律知识。要通过编印宣传册(画)、举办集中宣传、答题竞赛等方式大力营造宣传气氛。三是将环保法制宣与主要新闻媒体相结合,通过新闻报道、开辟专版专栏,播放专题节目等形式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四是将环保法制宣传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环保执法相结合,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加大对环境破坏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严格合法的执法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环境法律意识,将环保的执法过程同时转变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过程。五是将环保法制宣传与国家、省、市的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围绕专项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声势,增强宣传教育效果。(刘新春  冯良)

关键词:承德,司法局,环境,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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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承德新闻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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