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承德取消3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从今往后,办理土地证时不许收取勘测费、汽车客运站厕所不许收费、城市电网一户一表不收改造费……”11月1日,承德市物价局经费科科长刘建平告诉记者,我市取消3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缔经营服务性收费13项。今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的强制性培训未经批准或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不得收取培训费。 取缔13项 经营服务性收费 从11月1日开始,我市将取消取缔规范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据了解,我市取消32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取缔经营服务性收费13项,规范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11项,取消省级审核、授权市县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5项,转为市场调节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24项。 如果遇到被取消取缔项目依然收费,您可以拨打12358进行举报。 强制性培训 收费必经批准 从11月1日起,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的强制性培训收取的培训费(有经费来源的除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未经批准或无法律法规依据而开展的强制性的培训,一律不得收取培训费用,委托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的强制性培训,培训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此外,事业单位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的一律不得收取。事业单位新增收费项目须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并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收费。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后凡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在实施收费前,其收费项目应由实施行政审批的行政机关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的,一律不得收取。记者韩元信袁雪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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