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楷模】郑爱华
郑爱华,1974年,出生于哈里哈乡对亭沟村,1995年毕业于平泉师范学校,毕业后分别在五道川中学和哈里哈中学任教,2002年,郑爱华在教学期间,被诊断为鼻咽癌后,他仍然坚守在岗位上,并立下遗愿捐献出遗体和器官。 与病魔抗争的十个年头 郑爱华60多岁的老母亲佟金芳介绍,郑爱华从小不仅身体好,学习成绩也很优秀,1992年,郑爱华以高分考上了平泉师范学校,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郑爱华的同事陈友至记得,2002年9月份,郑爱华的鼻子老是出血,慢慢的,出血次数越来越多,而且脖子老是肿着。在家人的催促下,郑爱华才去了医院检查,却被确诊为鼻咽癌。由于因为郑爱华病发部位比较特殊,无法手术切除。当时医生就下了“死亡通知”:最多活不过5年。 但是,郑爱华活了下来,现在已坚持了十个年头。十年时光,原本体格健壮的郑爱华,面庞消瘦显得两只眼睛较大,胳膊也就是常人的一半粗,皮包着骨头,肩膀的骨头摸上去都硌手。 更让同事们没有想到的是,郑老师在北京治疗结束后就回到了工作岗位。 2003年暑假前,郑爱华说话实在困难,站都有些站不稳,“快回家休息一段时间,等把病治好了再回来。”学校领导和老师劝他。 可郑爱华不愿意离开学校。“他觉得刚参加工作没有几年,正是干事业的时候,怎么能离开学校呢?”陈友至说。 郑爱华还是含泪离开了学校。但他并没有就此割断了与学生们的联系。郑爱华每年都会回到学校几次,有时是自己去学校,有时家人骑摩托车载他到学校,每次都会和孩子们进行交流,即使他不能清楚地说出话来,他仍然会在纸条上写字与学生们交流。 2011年12月7日,郑爱华签下了《中国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申请登记表》,并委托哥哥送到了县红十字会。 授予“师德楷模”荣誉称号 “这些钱我不能收,我只想用我的方式回报社会,没想到却再次连累了社会的好心人。”2012年端午节,围场县教育体育局负责人将代表全县4000多名教职工的心意交到了郑爱华的手中时,他却一直推辞。该县教育部门授予郑爱华同志“师德楷模”荣誉称号。 “你的善行善举在全县教育系统传开后,所有教职工纷纷被你的精神所打动,在局党委的倡议下,共为您捐款10万元,这是大家的一点心意,你无论如何一定要收下。”围场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机关支部书记张树玲解释说。 在郑爱华父母,老师,同学和教育体育局所有人员的劝说下,他才勉强让妻子在收据上签了字。 性格倔强的郑爱华虽然收下了这笔钱,但还是要了一张纸,艰难地写着“我现在就想去医院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我的各项器官还能不能用,如果能用最好,可以捐献给需要的人。”“这些钱还是应该给那些比我更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 “其实我所做的只是一件小事,我的器官只是一个载体,承载着我的一份心意,承载着大家的关爱,我只想用这种方式来回报帮助过我的所有好心人,给更多的人带去温暖和光明,这也是我的唯一心愿。” “特别关注乡村教师” 2012年9月3日,第二届“寻找最美乡村教师”颁奖典礼在中央电视台总部演播大厅录制完毕,郑爱华被评为“特别关注乡村教师”。 “寻找最美乡村教师”活动,是由中央电视台和光明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大型公益活动,活动面向全国846万扎根乡村的普通教师,通过寻找、发掘、宣传他们中间的典型代表,展现乡村教师淡泊名利、执著坚守、甘于奉献的精神品格和高尚情操,引导更多的人关心和关注农村教育、支持和帮扶乡村教师以及农村学校,为我国农村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经专家评委综合打分最终评定,郑爱华获得“特别关注乡村教师”。 郑爱华的《生命绝唱》 2013年3月12日,郑爱华的作品《生命绝唱》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并在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举行作品研讨暨发行会。 郑爱华自2006年开始,就以社会现实和家庭生活为题材,以随记的形式,写下了30多万字的所闻所见所感,表达对生命的感悟、对人生不幸的抗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 围场首例遗体和眼角膜捐献者 2013年3月27日,郑爱华病情恶化,住进了承德附属医院,于4月5日晚18时25分不幸去世,按照其生前遗愿和签订的遗体捐赠协议书,郑爱华的遗体由承德职业护理学院接收用作医学研究,眼角膜捐献给邢台眼科医院,当晚22点,郑爱华老师的遗体被承德职业护理学院接收,承德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为他的遗属颁发了《捐献荣誉证书》。 4月6日凌晨4点30分,邢台眼科医院的医生到达承德职业护理学院,成功将郑爱华的眼角膜摘除,这也是围场首例遗体和眼角膜捐献者。 郑爱华(中)。资料图
《捐献荣誉证书》。资料图
郑爱华。资料图
授予“师德楷模”。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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