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居民可到当地人民银行现场查询个人信用记录
近日,全国9省份可在网上查询个人信用记录,但河北省未在其中。那么,河北居民怎么查询个人信用?如有不良信用如何挽回呢?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了解到,目前河北省居民可直接去当地人民银行现场查询个人信用,而且查询量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可本人查询,也可委托他人查询 据悉,运行多年的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收录1800多万户企业、8亿多个人的有关信息,其中收录河北省机构借款人数为36万多个,收录自然人数为2669万个。2012年全年,河北省人民银行系统累计为社会公众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13万多份,其填写的查询原因主要是“了解本人信用报告”。 据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工作人员介绍,河北省居民如要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可到当地人民银行进行现场办理,石家庄中心支行的查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时间,别的设区市以当地公布的时间为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查询人数有逐年递增的趋势。” 按照信息主体与查询人是否为同一人,可分为本人查询及委托他人查询这两种情形。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提出申请,同时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即可查询。本人委托他人查询的,需要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不良信息保存期限为5年 据介绍,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是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定按时足额还款造成的,如信用卡透支后未按与银行约定的时间还款,或者贷款逾期未还等。如产生不良信用记录,应立即查明不良信用记录产生的原因,对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不良信用记录,可通过人民银行征信部门或者异议信息发生机构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其进行核查。不良信用记录确有本人原因(含主观和客观原因)造成的,应立即改变自己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当行为,保持良好信用行为。 石家庄市民小王曾开通了工商银行的借记卡,一直未使用。近日,银行通知其欠了年费,小王虽及时还上了欠款,但对自己的个人信用产生担忧。对此,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解释说,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坚持好的信用行为,5年后个人信用情况就会有很大的改观。(记者张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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