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现最流氓协议 律师:范围不能太广
一位腾讯员工在微博上曝光一则消息,称今年8月份开始,腾讯让全体员工陆续签订一份竞业禁止协议。这份协议要求腾讯员工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腾讯的竞争对手单位任职和在互联网行业创业,否则将面临腾讯公司诉讼和巨额索赔。 在协议中,腾讯列了份“竞争对手名单”。大约54家企业榜上有名,几乎涵盖了国内外所有互联网细分领域和知名公司。 目前,腾讯已有多名员工因竞业禁止协议被公司追责。律师表示,如果腾讯未和员工民主协商就强求员工签署协议且侵害了腾讯员工利益,这份协议在法律上应为无效。 员工:离职后只能种地 许多员工称:签了这份协议,离职后恐怕只能去种地了。 有人称这份协议是腾讯在公司内部扼杀一切出腾创新的可能性的见证,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也有网友看了这条微博后透露这种协议在许多公司都有,但一般是让公司高层及高端人才签的。而且签了这项协议,公司在离职后会每月付员工大约60%的工资。 律师:范围不能太广 一名律师指出,腾讯的这份协议虽然是合法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腾讯几乎涉及了互联网各个行业。而且在协议中列的名单几乎涵盖了国内外所有互联网细分领域和知名公司。这就使腾讯的这份协议有了“垄断”之嫌。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虎表示,虽然国家允许企业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但一般企业只会和高层及高端人才签订,并非每个人都签。至于协议的禁止范围也不能太广。腾讯是大企业,涉猎行业太多。若只是其中一个行业或一个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禁止员工离职后参与与该行业及其本职工作相关工作,那这份协议还是合法合理的。而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仍需付其工资的20%到30%的费用作为补偿。 至于是否自愿问题,赵虎律师说这是社会现状,欧美国家也是这样签订的,只不过他们的工会起了很大作用。不过协议的解释权还是要趋向于对员工有利的方面。 相关法律规定 为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我国的确制定了关于竞业禁止的法律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或不实际支付该经济补偿金的,竞业禁止约定条款对劳动者无效。 而在《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而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记者林文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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