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今年新增6400人参加城镇医保
张军是唐山人,今年他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按照我市城镇医保政策,开学初他个人缴纳了30元保险费,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在校期间,如果他因病在我市住院,参照医院等级和参保年限,医保基金最高可按80%给予报销,最高可支付15万元。 11月4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科了解到,截至10月底,全市城镇医保参保93.84万人,其中职工参保43.23万人,城镇居民参保50.61万人,今年新增6400人参加城镇医保,全市城镇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 近年来,我市加快了城镇医疗保险制度建设步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以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医疗补助和居民门诊统筹为辅的较为完善的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初步形成。医保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广大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保障和满足。 今年9月1日起,我市又出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扩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范围,将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低危组)、肝移植和骨髓移植术后使用抗排异反应药物纳入门诊大病报销范围。至此,恶性肿瘤、白血病、重症尿毒症、器官移植等几种重大疾病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畴。 今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支付比例也由原来的60%提高到70%;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参保居民“病有所医”的医疗需求,使居民减轻了医疗负担,得到了更多实惠。 同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2.5万元提高到4万元。大额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居民第一年参保的为5万元;第二年连续参保的为8万元;连续参保三年以上的为11万元。大额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三级医院由原来的70%提高到80%,二级医院由原来的75%提高到80%。 此外,凡是具有我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一年内均可随时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其参保缴费日之前三个月内的医疗费用都可予以报销。 据市人社局医保科科长张士明介绍,我市城镇医保已经将城镇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学生、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从制度上和城镇人群上实现了“全覆盖”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记者 王晓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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