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重点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市民可拨打12369举报
资料图 即日起至明年5月,我市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等9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此次专项行动是我市公安、环保部门首次联合执法,将对环境污染源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信息档案。行动中,对公安机关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核查的请求,环保部门将同时指派检测人员,与公安民警捆绑作业,配合做好污染物取样等工作。环保部门在执法时遇有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的,公安机关将及时介入,依法追究其责任。发现污染问题,市民也可拨打环保部门举报电话12369进行举报。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对以下九类对象进行重点打击: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或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含有重金属的物质等有毒物质以及其它有毒物质,导致水源、土壤、植被受到污染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或者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废水排放和大气排放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在线监控设备数据造假的;在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中恶意偷排特别是异地非法倾倒的;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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