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境外多个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呈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来承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现就进一步加强境外来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境外来承人员(包括境外来承的外籍人士和境外回国来承的中国公民)本人或通过亲友、工作单位等第一时间主动将本人基本情况、入境时间、途经口岸、乘坐何种交通工具、到达前14天身体健康情况等信息向所在社区(村)、所属单位进行报告,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均由属地政府一视同仁、无差别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对迟报瞒报、不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做好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全体市民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即将由境外来承的信息后,务必第一时间向境外回承人员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情况。对于迟报、瞒报的,将根据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3、境外来承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在抵达入境口岸前本人或亲属第一时间与所在县(市、区)防控办联系,由县(市、区)防控办安排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
4、各旅馆酒店如发现境外来承人员住宿的,网约车、出租车等各类车辆若发现搭载涉境外来承人员,要第一时间将来承人员信息报所辖地疫情防控部门,由疫情防控部门统一落实防控措施。
5、全体市民要保持警觉、互相监督,如发现有境外来承人员未向所在社区(村)、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报告情况或未隔离14天在外活动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4)2132035。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承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