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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来源: 兴隆县人民政府  作者:
2019-02-27 15: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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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绝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县委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毫不松懈正风肃纪反腐,全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监督“下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兴隆县把加强监督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程,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推动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实现了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兴隆县采取“两报两卡”工作机制,聚焦重大决策,推动监督落地见效。根据县处级领导不同的职责范围、责任分工和履职要求,形成了“一人一专报”、“一事一提醒”的个性化监督函告书,使县处级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有方向、有重点。2018年县纪委向县委报“工作专报”35期,向县政府报“情况报告”7期,向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党委(党组)负责人发送“提示卡”26期、“督办卡”23期,县委主要领导批示28次。坚持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偏,使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2018年共开展谈话函询144件次,提醒谈话77人,诫勉谈话124人,组织处理268人,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2次,通报典型案件23件,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我县创新实行“处分宣布”“提级约谈”“关心关爱”“预警提示”机制,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立体监督体系,不断提高监督效能,筑牢了全面从严治党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已处分宣布104人,提级约谈副处级领导、各部门及单位党政“一把手”及分管副职269人。

  触角“下延”,整饬作风激浊扬清。“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纠“四风”问题,持续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56个,立案33件,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组织处理19人……”这是兴隆县纪委监委2018年正风肃纪成绩单。

  兴隆县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回潮复燃,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重申“十个严禁”要求、发送廉政短信等,提醒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遵规守矩,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围绕工作纪律、生活作风等,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一桌餐”、办公用房、私车公养、卫计教育系统收受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四风”检查。兴隆县对“四风”问题实行“零容忍”,对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严查快办,从重处理,坚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2018年该县下发通报9期,通报“四风八规”典型案件32个。

  重心“下移”,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您的低保金领取了没有?”“你们村有没有发放产业补助资金?”“你家领取了多少危房改造补助金?”“村干部有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2018年,兴隆县组成8个巡察组,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全县20个乡镇的83个省级贫困村、5个县直部门开展多轮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年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96件,立案131件,党政纪处分156人,组织处理93人,以监督执纪的实际成效守护扶贫“奶酪”。

  坚持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按照“一案三查”和省纪委“一条主线、三条支线”的要求坚决查处涉黑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实打实的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截至目前,兴隆县纪委启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核查程序20件,立案11件,结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26人,组织处理5人。该县严肃查处了马某黑恶势力团伙案件中涉案的6名懒政怠政、失职渎职致使黑恶势力成长坐大的“间接助长型”的“保护伞”,有力推动了惩腐“打伞”向纵深开展。

关键词:从严治党责任编辑: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