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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洪昌:紧握标尺 忠诚履职 用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18-09-26 1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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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握标尺忠诚履职

用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路洪昌

  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改的党章等要求具体化,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新标尺,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再部署、再出发。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必须深入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条例,紧握标尺,忠诚履职,用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纪律,践行“两个维护”。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条例》修订最突出的特点是强化政治性。在指导思想中写入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内容,凸显“两个维护”在政治纪律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在政治纪律一章中增加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山头主义、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行为进行处分的条款。这些规定坚持问题导向,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牢政治方向,坚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严格对照“七个有之”自检自查,自觉遵守政治纪律。近期,承德市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意见》,把践行“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作为纲和魂,用实际行动以严肃的纪律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群众满意度。此次《条例》修订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提出纪律要求、明确处分规定。第112条规定六种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从重加重处分;第115条增加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都彰显了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充分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和人民性。执纪监督工作中,要坚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基层“微腐败”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尤其要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惩群众身边腐败,全力为承德脱贫攻坚奔小康保驾护航。

  坚持问题导向,扎紧制度笼子。《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凝练为纪律规定,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第7条规定,“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持久战的坚定决心。第122条增加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果断出击、一严到底,以坚如磐石的意志和咬定青山的韧劲监督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

  强化使命担当,打造“纪律部队”。律人先律己,执纪者要做守纪标杆。《条例》第67条增加了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处分规定,更加突出了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监督第一职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贯穿自身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条例》落深落细落到实处。作为党的“纪律部队”,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条例》,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学出更加过硬的政治素养、工作本领和担当作为。注重提升实战能力,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通才”和“专才”,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同时,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重点,对贯彻执行不力的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刀刃向内,“清理门户”“打扫庭院”经常化,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关键词:路洪昌,从严治党,反腐责任编辑:杨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