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德军,副主任王立群、李桂霞、冯秀玲及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副县长许建民,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相关报告人、兴隆镇、青松岭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工作人员列席会议。马德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工作评议;审查批准了县政府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表决通过了《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法官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履职评议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总结和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成立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服务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