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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公布汽车销售和服务投诉六大类热点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27 23:2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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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记者从沧州市汽车销售和服务行业行政指导会议上获悉,沧州市消费者有关汽车类投诉热点主要集中在汽车质量和汽车服务两个方面,共计六大类问题。

  汽车小部件问题投诉居于首位

  由于车身及电气涉及的部件多,在汽车质量问题的投诉上,此类问题占的比重也较大,主要投诉问题是:购买后短时间内车身或内饰掉漆、有划痕,门窗故障,密封不严、室内噪音大,空调制冷效果不理想。

  部分小型汽车维修站商品质量不过关

  由于小型汽车维修站在商品和服务上较4s店价格低,一些车主会选择该类维修点对汽车进行保养和维修,部分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在维修时偷工减料、维修秩序混乱、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更换配件、出售的商品质量不过关,由此引发的投诉不断。

  销售宣传不切实际

  消费者对汽车的选购、维修、维护主要依据厂家、4S店的宣传介绍,车况性能与宣传不符令消费者非常不满。较为突出的就是油耗问题、保养问题。很多汽车的理论油耗与实际油耗相差很大;还有的经营者未如实告知车主正确的保养周期、里程等,造成消费者养护车辆成本增加。

  售后保养欺诈类投诉多

  对车辆售后服务类问题中,消费者投诉较多的的一是保养项目模糊计价,汽车维修标准不透明、价格不透明、工时不透明;二是三包期间维修不及时、多次维修重复收取工时费、推责诿过,遇到车辆质量问题就以“正常响声”、“无法解决”、“人为损坏”等答复规避责任;三是服务赠品承诺不兑现。例如:某汽车4s店承诺夏季保养车辆即赠送车载充电器,某女士保养车后,4s店又以此活动是先到先得,该女士来的时间过晚,不能得到赠品推责。

  三包期内未到4s店保养出现问题确定难

  该类问题在售后服务类投诉居于第三位,一些县里消费者在市区购买车辆后,三包保养时未到市区4s店进行保养,只是在本地进行了简单的保养,三包期内车辆出现其他问题,4s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免费维修责任。

  合同设置不平等交付车手续不全

  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急于提车的心理,高额收取定金,合同中有些条款设置明显只对经销商有利,有些甚至与法律相悖,构成“霸王条款”。如:提车约定周期无法兑现时卖方不承担责任等。

  消费者提车后,商家不能及时提供车辆自带的合格证等相关资料,给消费者在缴纳车辆购置税和办理牌照后续工作造成一定难度。(实习生 王雅楠 记者 韩泽祥) 

关键词:投诉,汽车,保养,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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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