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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消费者协会金融分会今日在廊坊成立

http://www.hebei.com.cn 2014-01-23 12:20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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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廊坊11月8日电(刘振山 杨巍)今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廊坊市中心支行牵头,与廊坊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了“廊坊市消费者协会金融分会”,同时出台了《廊坊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这一举措有利于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作为全国首家消协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分支机构,廊坊市消费者协会金融分会的主要职能包括:宣传普及有关规范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金融消费教育,引导科学消费;指导、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接受金融消费者的资讯,受理、协调和解决金融消费者的投诉;开展金融消费调查,就普遍性问题向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反映和提出建议,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发布消费警示、忠告;建立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服务网络并协调开展工作;研究探讨金融行业消费维权理论,组织和参加相关学术活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工作需要开展其他业务。

  金融分会实行理事单位制度,廊坊市33家金融机构任分会理事单位代表,设立办公室、投诉协调部和信息部,各部门将依据章程规定开展工作。

  据了解,随着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交易数量、规模的持续增长,金融消费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于我国尚未制定出台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各地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模式、范围等不尽相同。设立消费者协会金融分会也是一种处在探索尝试中的保护模式,作为消费者协会的分支机构,这种模式继承了消协保护消费者权益、解决消费纠纷的一般性,同时金融分会设在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了金融综合服务中心与金融机构联系紧密的作用,体现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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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长城网
责任编辑:  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