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十意见”支持工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长城网 全面落实各项既定政策 《意见》指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内出台的结构性减税、出口退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等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发挥好政策放大效应。同时,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做好争取中央支持资金工作。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要尽快落实到企业,充分发挥引导和放大作用。组织开展“政策送万企”活动,修订辑印《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摘编》,及时向企业发送并搞好推介,确保企业了解政策、熟知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严格落实央企合作项目和重点工业项目分级分包责任制,加快办理立项、环评、土地等手续,抓紧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及水、电、气、路等外部条件,力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确保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对年内计划投产、已建成未投产或已投产未达效的重点项目,逐一调度分析,帮助协调解决流动资金、原燃料、运输、产品销售等配套问题,抓紧进行设备调试和试生产,促其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港口、保障性住房、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投资计划,发挥好投资的拉动和促进作用。 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 组织实施好“十百千”工程,明确支持重点和保障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推进计划。抓紧出台2012年度技改投资导向目录,加快推进千项技改工程建设。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必须按要求设立、落实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技改资金的使用,要筛选好项目,早拨快下、用足用好,力争9月底前全部落实到项目、拨付到企业,确保尽早发挥效益。同时,要按照等量、减量置换原则,尽快启动相关领域项目审批工作,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创造性地搞好产需对接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主要工业聚集区、大宗商品物资集散地、主要交通线两侧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在重点用钢企业附近建设加工型仓储基地,在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多功能仓储配送基地,加快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谋划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千方百计稳定用户,扩大辐射、覆盖和市场占有率。《意见》称,省发改委要会同财政、工信、监察等部门,抓紧出台政府采购和重点项目建设优先使用地产品目录,确保河北产品在同质同价情况下,在河北得到优先使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钢铁、装备制造、建材、纺织、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上下游产业、区域间的产需对接活动,充分发挥“冀展网”全天候对接平台优势,努力扩大河北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多层次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创新信贷品种和方式,积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用足用好信贷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贷款展期,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信贷投放要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鼓励企业发行集合债券和票据,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此外,要坚决清理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制度,严格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限制收取手续费、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全力保障生产要素供应 进一步健全协调机制,搞好资源组织和平衡,确保煤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稳定供应。对规模大、竞争力强、前景好的企业和产品,按属地管理原则,单独列入生产要素重点保障范围。完善要素保障分级负责制度,集中政府掌控的各类资源和要素,优先支持省、市、县负责的工业企业和项目。省下达各设区市的土地指标,要按照节约集约、快批快供的原则,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及早安排用电计划,加强电煤和运力协调,保障电厂满负荷发力,积极协调外购电力,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工业企业正常生产。 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意见》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省外、境外、国外市场的信息搜集、研究,引导和鼓励各地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招商,锁定重点目标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精确招商,对总部迁入我省的大中型企业和落户我省的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政策优惠。鼓励钢铁、建筑建材、装备制造等优势企业到省外、境外、国外设立分厂,合理转移富余产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域外资源能源基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要完善和落实外经外贸政策,尤其要加快出口退税节奏,缩短办理周期,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跟踪协调 钢铁、建材、石化、电力、光伏、医药等重点行业,在全省经济中举足轻重,当前面临的问题较多、困难较大。要下力量跟踪研究重点行业政策调整和市场走势,加强对用电量、货运量、港口吞吐量等先行指标和企业资金链的监测分析,组织开展工业采购经理指数和钢铁行业采购经理指数调查,逐行业建立重点企业月调度、月分析制度,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协调、早应对,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体制性、政策性、导向性问题,开阔思路,调整策略,探索新的发展路子。 深入开展企业帮扶活动 围绕解决技术、人才、市场等问题,组织开展切实、有效的帮扶活动。对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上企业,继续完善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帮扶责任制,确保企业正常生产;对亏困企业,开展“复产补损”活动,建立亏损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与行业内标杆企业“结对子帮扶”机制,促其尽快恢复生产、扭亏增盈。区别不同情况,帮助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对接,积极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和实用人才。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和从钢铁、煤炭等行业退出来的企业,要给予特别关注,引导、帮助他们谋划新项目、开创新产业,把项目投资放在当地,把总部巩固在河北。 抓好治乱减负专项行动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规范税费收取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严禁收取过头税、过头费,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问题,坚决查处巧立名目、转嫁负担、重复检查、借机敛财等行为。省减负办要以矿山收费、道路交通收费、强征过头税费等为重点,采取联合检查、市县互查、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专项督察治理行动,发现问题彻查严办,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建立企业投诉受理反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举报查实的给予重奖。 《意见》同时指出,全部十项活动由省工信厅有关部门牵头,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操作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
关键词:工业,经济效益,转型,技术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