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中小学校聘任教育责任督学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我市中小学校将聘任责任督学对各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等进行指导。 据悉,挂牌督导是指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责任督学由教育督导部门聘任,主要从在职和退休的校长、教师、教研人员和行政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和高中各个学段(含直属学校)。责任督学的基本职责主要是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等等。同时,为加强对责任督学的管理、考核、监督和指导,不断提高责任督学的政策水准和业务能力,并设置专项经费,为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责任督学给予适当补贴。(记者张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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