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法官】王景林
法庭之上,国徽高悬。 国徽之下,一名普通法官,胸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守护着心中神圣的天平。25年来,经他审理的13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共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6亿元。他就是全省首届“十佳审判长”、“全省优秀人民法官”、“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庭长王景林。 孜孜以求,能动司法促和谐 1985年,21岁的王景林被直接选拔进入承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面对鲜红的党旗,他默默地告诫自己,一定要做一名为党旗增辉、让人民信任的好法官。 2008年3月的一天,一位衣衫褴褛、头发凌乱的人来找王景林。他叫陈友贤,原是村里的养牛专业户,1994年,他在政府部门对其养牛项目通过立项审批,银行也做了抵押担保协议后,投入十几万扩大养牛规模,没想到扶持资金一直到不了位,结果几年下来,“万元户”变成了一个“穷光蛋”。 王景林详细查看了相关证据材料后,心中异常沉重,一方是政府和金融部门,一方是穷困潦倒的百姓,再加上案件拖延时间太久,接手肯定会困难重重。思忖许久,他对陈友贤说:“我可以审理这个案子,你要相信党和政府、法院,一定会还给你一个公道。” 王景林不辞辛苦多次进村入户和找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协商调解,做了很多艰苦细致地工作。最后他依照法律规定的缔约过失原则判决陈友贤获赔33万元。 拿到判决书,陈友贤面对王景林长跪不起,他老泪纵横地说:“这些年来,别人讨厌我、躲避我,王法官却像亲人一样对待我,给了我做人的尊严。我感谢党和政府培养了这样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学无止境,站在审判最前沿 到法院工作,专业不对口,王景林暗下决心,一定要尽快补上这一课。1987年,他参加法律夜大学习,三年后又马不停蹄地参加河北大学法律本科自考班的学习。在承德中院,王景林的勤奋刻苦是出了名的。 努力学习和不断实践,使他思路开阔、视角独特、把握准确,站在了审判工作的最前沿。2000年他审理的朝阳某公司与承德露露集团商标侵权案,判决后被告上诉,省高院维持了原判。此案作为经典案例,被收录到法院审判大全。近几年来,经王景林审理后上诉的案件,因适用法律问题,省高院四次向最高人民法院汇报,均因原审适用法律准确而维持原判。 正直善良,润物真水总无香 公平公正是法官的职业要求,而善良同情之心则是做一个好法官的人格。对找上门来的群众,王景林从来都是热情接待,点一支香烟、递一杯热茶,老百姓得到的是一份温暖,感受到的是一份尊重。对一些特别困难的人,王景林还时常从自己的工资拿出百八十元,让他们去吃顿饭,买上回家的车票。在王景林的心中,这些人就是自己的叔叔、大爷、兄弟姐妹,有些问题一时解决不了,也得让他们带着一份明白,一份关怀离开法院。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王景林二十年如一日,没有吃过当事人一次请,没有收过当事人一次礼。承德话剧团曾以王景林为原型,编排了《永不倾斜》话剧,在全省公演,引起很大社会反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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