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在全省率先启动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
为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帮助农村受灾群众提高灾后重建住房资金保障能力,我市积极按照河北省民政厅、财政厅、保监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农村住房保险承保户数已达28万户,保险金额近31亿元。其中,已经赔款金额为61.56万元,受益乡镇81个,受益村数826个。 农村住房保险是以农民居住用房为保险对象,对因洪涝、暴雨、雪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房屋倒塌损失予以赔偿的一种保险。为切实将试点工作做成民生、惠民工程,我市按照“政府引导,农户自愿,财政补助,自主经营”的原则,通过财政全额或部分补贴的方式,以每户保额1万元的标准,实现了围场、宽城、丰宁三县农村住房的统一承保。2013年,通过积极争取,平泉县、滦平县已经列入全省农房保险试点。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已有5县列入全省农房保障试点。 (记者贾阿楠,通讯员姚松松、李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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