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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思绮
2021-12-04 10: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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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刘思绮)为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不断提高全市依法治理水平,12月3日,承德市人大常委会就《承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相关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开展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活动。

发布会现场。

  据悉,《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11月2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分六章四十条,明确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执法主体;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生活、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用网、遵守村规民约”等方面对公民的日常行为作了具体规定;列举了“倡导与鼓励”的文明行为类型,界定了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标准;明确了政府及相关部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职责分工,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保障措施和监督重点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不文明行为的类型,与相关法律、法规紧密衔接,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

  董正国指出,要深入认识《条例》对提高承德市公民的文明素质和社会的文明程度具有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河北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全会精神,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推动承德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努力营造条例实施的浓厚氛围,条例内容涉及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公民的一言一行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距离条例正式施行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结合全市“八五普法”工作,人人学习《条例》,宣传《条例》,让《条例》家喻户晓、人人践行,以实际行动学习好贯彻好《条例》,确保《条例》落地生根。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抓细抓实《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执法,深入研究《条例》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各司其职,通力协作,联动执法,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强大合力。市人大常委会将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及时跟进,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了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及时发现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整改,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彰显地方法规权威。

  陆文龙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厘清职责,确保《条例》有效落实,市政府将对贯彻落实《条例》进行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措施、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要按照《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切实履行好法律责任,维护《条例》的权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开展《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市政府将对全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关键词:文明行为,宪法日,宪法宣传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