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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省级河湖长制典型示范县建设试点通过市级验收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黄云霞
2021-12-23 16: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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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黄云霞)12月20日至21日,承德市组织对滦平县省级河湖长制典型示范县建设试点进行了市级验收,特邀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领导莅临指导。滦平县问题把握准,创新举措实,工作成效好,抓住了责任这个治水“关键”,扭住了制度这个管控“抓手”,创新建立的系列性举措,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对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实现河湖生态环境有效“管理”起到了很好示范作用,达到了预期效果,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通过市级验收。

验收现场。

  据悉,2020年11月,滦平县被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确定为首批省级落实河湖长制典型示范县建设试点,紧紧围绕健全水治理体系、保障水生态安全的制度创新,改革优化河长组织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实施的4项体制改革和8项机制创新取得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河湖长责任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河湖岸线得到有效管控,河流水质稳步提升,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滦平县被确定为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滦平县创新河长制体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一线广泛调研,多次专题研究、精细部署,制定印发了《滦平县创新河长制体制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抓落实、促成效。2021年8月完成了4项体制改革,11月完成了8项机制创新,12月初组织了县级自验。

验收现场。

  通过此次典型示范县建设,滦平县提升了县级河长常委的比例,在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和解决河湖生态环境问题上力度更大、成效更加明显,形成了常委带头担责、联动管人管河新局面。县乡级河长不再由纪委监委、人大、政协领导担任,更好地发挥了执纪监督、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做到了事事有监督、件件有落实。建立健全河湖长激励、培训和问题整改事责清单管理、整改协作、智能监管以及责任追究会商、量责、容错等机制,营造了各级各部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关键词:河湖长制,验收责任编辑:杨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