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冀云客户端6月30日讯(记者 周文颖 实习记者 孙晓昀)今天上午,承德市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主题新闻发布会在行政中心召开。发布会就《承德市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总体情况作介绍,并就有关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为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指挥棒”和价值发现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 2021年7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 2021年12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健全完善承德市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结合承德市实际,制定了市级实施意见。近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正式印发。
该《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承德重要讲话指示精神,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正确的科技成果评价导向,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方式,促进更多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吸引更多科技成果来承德市转化孵化,形成经济持续稳定增长新动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坚持正确的评价导向、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体系、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尊重科技创新规律的原则,其重点工作要求科学分类,遵循多维度评价标准,提出了开展科技成果多元价值评价、实施科技成果分类评价、破解科技成果评价“四唯”问题、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的绩效导向、探索创新科技项目评估评价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六方面意见;共同参与,构建多元主体评价体系,提出了加强科技成果评价队伍建设、引导规范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强化科技成果评价的依法合规监督三方面意见;尊重规律,畅通转移转化渠道,提出了推进科技成果熟化和应用、加强技术交易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进场交易、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四方面意见。
下一步,该《意见》将稳步有序推进评价机制落地见效, 加快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试点一批科技成果评价与转化的改革举措,推动承德市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和成果转移转化,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为奋力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