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承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福才,副主任李伟、孔庆龙、丁然、方志勇、齐建文,秘书长门玉生和委员共36人出席会议。李伟主持。
会议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团组审议讨论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有关立法事项调整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定;审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案,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韩福才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发表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思想深邃、内涵丰富,为我们扎实做好各方面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国“两会”站位全局、放眼未来,擘画了“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要深入学习领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在人大工作中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韩福才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既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内在需要,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必然要求。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高依法行政质量;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推进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韩福才强调,对《承德市武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立法事项作出调整,拓展为《承德市滦河潮河水环境保护条例》,充分体现了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承德发展定位指示的又一重大举措。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要在市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对承德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担负起“水源涵养、生态支撑”政治责任,圆满完成市域内水环境保护工作立法任务。
韩福才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市委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各方面。特别是当前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已陆续展开,要切实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准确把握换届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严守“十个严禁”换届纪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换届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确保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进行。要始终坚持依法履职,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牢“承德发展、人大尽责”理念,围绕“十四五”发展目标,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在全市新一轮发展中扛起人大使命担当。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保障代表发挥作用,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筑起人大的民意口碑。要认真开展好“乡村振兴党旗红、人大代表展风采”主题实践活动,用脚步丈量民情,以实干改善民生。要自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从党的历史中汲取精神力量和智慧养分,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崔万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袁丽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福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振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