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至5月是河北省森林草原火灾多发易发时期。日前,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提示,提示森林草原防火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其他易诱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进入林区草原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接受森林草原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草原及周边野外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
在林区草原生产生活,请遵守森林草原防火规定,严禁随意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以免跑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在林区草原祭祀扫墓,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上坟不烧香、不烧纸、不燃放烟花,以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员的看护,防止失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违反森林草原防火规定,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要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请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河北日报记者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