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保局获悉,按照相关要求,承德市加强对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管控。市民如发现违法销售烟花爆竹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可拨打110(公安部门)、12350(应急管理部门)报警电话。举报线索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5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
燃放烟花爆竹释放出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严重污染环境,容易引发火灾,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碎屑等严重影响市容卫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号召广大市民积极践行禁燃禁售规定,文明过春节,守护碧水蓝天。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的安排部署,承德市上下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协调联动,由公安、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各级各部门执法人员密切配合、迅速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原则,深入街道、小区开展执法检查,持续加大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查处违规燃放案件3起,查处非法运输、储存案件3起,行政处罚6人。双桥区发现私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1起,处理违法嫌疑人1人,罚款200元。宽城满族自治县宽城镇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辖区某住宅小区时,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者为小区住户王某,该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关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