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落实好财政资金监管“两个责任”,将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坚持勤俭办事,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2019年运转支出压减1%,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严格项目库管理,所有入库项目按规定符合评审范围的全部进行评审,对不成熟的项目不安排预算资金,对需要调整的项目予以调整;规范部门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不同科目、级次或者项目间预算资金调剂。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持续优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财政+部门+第三方”三位一体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构建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架构;加强预算绩效目标指标管理,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实行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注重结果运用,做到用钱必问效、低效必问责,实现预算资金运行和财政管理效益最大化目标。
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履行公开主体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时限,统一公开形式和渠道,提高公开质量,积极主动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截至3月5日,市本级92个部门完成了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严肃执行财经纪律。强化内控管理,将项目立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位,有效防控业务和管理风险;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工资政策规定,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把财经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依法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