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测评成绩在113个地级提名城市中位居59位
3月20日,中央文明办公布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其中承德市位居地级提名城市59位,测评分数80.54。
在2018—2020年文明城市创建评选周期,中央文明办确定了391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我市持续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上下功夫,在完善工作机制、保持常态长效上下功夫,在反对形式主义、增强工作实效上下功夫,着力推进城市科学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着力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着力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从而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为督促推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切实提升创建水平、突出群众满意、确保创建质量,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中的141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其中包括4个省会提名城市、113个地级提名城市和24个直辖市提名城市)进行2018年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并于3月20日公布了测评结果。结果显示,承德市在113个地级提名城市中位居第59位,测评分数8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