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4日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然
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交的《关于承德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要求,主动作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抢抓发展机遇,创新投融资方式,统筹财力保障了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总体看,2018年承德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同时,在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持续增收税源支撑不足,财源结构有待优化;社会保障等方面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政府债务规模仍然较高,隐性债务风险隐患需引起高度重视;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前瞻性水平有待提高,一些项目支出进度明显低于序时进度,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升,财政资金监管还需进一步强化。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以及省委、市委全会的决策部署,各项收支安排适当,重点支出得到保障,政策措施积极可行。收入预算与承德市经济发展相适应,体现了实事求是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支出安排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障“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符合承德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总的看,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草案(含承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预算草案)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承德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市本级预算和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经济形势总体是好的,但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经济运行依然面临较大压力,做好财政预算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为落实好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顺利完成全年的预算任务,结合审查的有关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扎实有效培植财源。要全面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积极落实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引导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减税降费获得感。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化财政对产业精准扶持,吸引和扩大社会投资,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全面振兴实体经济,加大对重点财源、新兴财源的扶持力度,不断壮大地方财源。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要认真贯彻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强化政策对支出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运行成本,集中财力注重对脱贫攻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养老服务等民生领域和重大改革、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
三、提高预算精细化水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要全面落实预算法的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严格按照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执行,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根据机构改革完成情况,依法做好相关部门的预算批复和变更工作。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能。积极配合、自觉接受人大预算联网监督,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持续提高政府财政透明度。
四、强化政府债务监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要抢抓国家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这一重大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新增债券。正确处理好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遏制增加隐性债务,加强全口径债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地方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强金融风险监督和防控,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五、加强审计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强对预决算的审计监督,重点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绩效评价和审计力度,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和问责机制,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强化财经纪律制度约束,确保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发挥应有作用。